我的“小女”欢欢
◆ 刘家全
引 子
人到中年,就会特别关注起自己的儿女来。要我说,一个中年男人如果有个不大不小的女儿,那简直就是一种福气了。欣慰的是,我差不多还有两个女儿呢:大的22岁,1.68米的个儿,亭亭玉立;小的13岁,却只有20厘米的个儿,不过也长得秀眉大眼。为了不使大家误以为“小女儿”得了侏儒症,我得说出并不想说的话:“小女儿”其实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这么称道人狗关系,自认为并没有娇情之味,倒实在是一种真情所至。
不过让小狗升任“小女儿”,却实在是大女儿教唆的结果。还在十多年前,女儿每从学校回家都要先逗逗欢欢,等要忙自己作业时,就对欢欢挥挥手:“乖乖,找老爸去!”然后朝我指指。欢欢就真的小跑过来蹲在我面前,用忽灵的大眼晴看着我,我能怎么样呢?还不赶快把这个“小女儿”揽在怀里。“小女儿”一到怀里又是蹭小脸又是喷鼻子(喷鼻子用我的医学常识推测,应是激动后流泪太快,泪水从鼻泪管流到鼻腔再喷出)。这还不够,接着就要舔“老爸”的脸,袖珍型的个儿从“老爸”胸脯爬上来也只够着下巴,“小女儿”当然不会满足,仍鼓着劲儿往上攀,非要够着脸不可。每在这时我就扶一扶“小女儿”,以满足她的柔情。我与“小女儿”就这样一直演绎着“父女”情的家史。
收 养
95年春节刚过,古城西安气温急升。一天上午我骑着摩托路过文艺路,只见与二环相接的路口挤满了人。原来古城最大的狗市这么早就开张了。西安的几个狗市我都熟悉,这几年为选狗做实验,一直常来常往。减速侧目,人群里的宠物形态各异,不由自主地停车进去瞧瞧。
溜达了半圈,路边一只小笼子吸住了我的目光。笼子里蜷卧着一只小狗,约二十公分体长,一身黄白花长毛,小圆脸,嘴巴宽而短,两只眼晴特别大,几乎占了脸的一半,圆溜溜的眼珠子黑油油亮晶晶,从侧面看明显凸出于眼眶。奇的是还有个黑眼圈,眼圈上方一排睫毛,看人时睫毛一闪一闪,特别有神。我正要蹲下细瞧,一声川味普通话响起:“大叔,这可是只好狗哩,俺从四川老家带来的。”
我一抬头,原来狗主人是一位年轻的辣妹。我反问:“好还舍得卖?”辣妹有点无奈地说:“最近朋友在广州给找了份工作,让快点过去。可那里禁养狗,没有办法啊!”“叫啥名,几岁了?”“欢欢,八个月了。”“什么品种?”“藏黄,是藏区惟一能进寺院的狗,冬天喇嘛放在袖筒里取暖,平时晚上放出来护寺,叫声特强,眼睛特大,晚上视力好。您看这眼睛,街上有比她更大的吗?”我说:“眼睛是大,但看着怪森人的!”辣妹一听笑了:“眼晴大才有神,怎么会森人?”“放出来走走看。”辣妹伸手扯出很不情愿出笼的欢欢,刚放到外面,它就又想往笼子里钻,这与辣妹刚才说的护寺专用形成了反差,多少让人有点失望,于是我转身瞅起了别的地方。
辣妹见这情景忙解释:“她是第一次出门,不习惯。”我说:“满大街就它胆小了。”辣妹坚决否认:“不是的,她清高得很呢!看见这乱糟糟的街道,她是讨厌,不是胆小。在家看见再大的狗都敢往上扑!不像别的那些,你们陕西人叫“街狗”,老油条了,根本无所谓!”辣妹这话管用,差不多已经说动我了。那就买下吧,这么大的眼睛还真碰不上。但我仍对辣妹说:“我到市场再转转。”辣妹说:“那我陪您转!”我问:“你要强卖啊?”辣妹莞尔一笑说:“遇上好人家了嘛!”到了这个份上也就只有谈价成交了。
辣妹帮我把笼子提到摩托后座上,我固定笼子,她讲怎样照料欢欢,从吃喝拉撒睡到洗澡梳毛剪指甲,样样叮嘱。我已经绑好笼子了,她还没完没了。我急着办事,就打断她说:“好啦,我知道咋养它的!”辣妹大概把我急着走理解成了不耐烦,就打住话头,红着眼圈说:“大叔,欢欢今后就靠您了,您一定要对她好啊!”这时,笼子里的欢欢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突然骚动起来,用它的小爪子急急地抓门,还隔着铁栅栏望着辣妹“哼哼哼”地叫。辣妹打开笼门伸手进去,从欢欢的头顺毛抚摸到尾,眼泪汪汪地说:“欢欢听话,跟好这位伯伯!”这样的一幕让我有点意外,就对辣妹说:“你放心吧,我已经养大了一个女儿,从今天起我就再养一个!”辣妹听此,取出手关好笼门,向我深深地躹了一躬:“那我代欢欢先谢谢伯伯!”我想:赶快离开这里吧,不然我一个长辈也要陪这位姑娘流泪了,就立即发动了摩托,一加油门驰了出去。
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十字街的红灯下,忍不住朝后看看欢欢的动静。让人惊奇的是欢欢爬在笼子里,头没有朝后,没有朝前,也没有朝侧,而是斜角张望着,这个斜角的方向正好是狗市的那个方向!我不知道那位辣妹是不是已经离开了狗市,忙她的广州行去了,但欢欢却在遥望着离别的那个地方。
就这样,我有了欢欢。
初 识
第一次带欢欢回家,家里人还不太习惯,又是担心身上带回虫子,又是怕脱毛影响卫生。其实更不习惯的是欢欢。它第一天从早晨到家后,就一直蜷卧在笼子里不出来,喂东西不吃,给水不喝。女儿一遍遍地呼唤“欢欢……欢欢……”,它也不理不睬。到了下午却在笼子里撒尿了,流到地上很黄,拿医学说欢欢已经有点脱水了。情急之下我便伸手想从笼子里扯出它,不想手刚一到笼口,欢欢喉咙里立即发出“哼哼”的威胁声,并且嘴角有轻微的龇牙动作。凭常识,这是要下口咬人的警告。没想到它倒挺厉害的。这般的不友好并没有使我气恼,却反而让人高兴。因为这表明欢欢是有个性的。不过眼下大家都围着笼子干着急。到了晚上还是这样,只好将水和饼干放进笼子等明天再说。
第二天一早起来看动静,笼子里的东西原模原样。欢欢仍蜷卧着一动不动。这下真让我急了。上班一整天又不能回来,那就将欢欢带到单位去吧。笼子悬挂在摩托车手柄上,穿过一条条马路,掠过一拨拨人群。摩托在人流中慢下来时,有人注意到了笼子里的欢欢,自言自语地发出惊奇的叹问:“狗还有这么大的眼睛?没见过!”欢欢在笼子里也很关注地看着外面的一切。虽然我知道欢欢的心现在还不属于我,但我的心里却有一点点惬意。
到了单位,将笼子放在办公室,欢欢开始观察我的举动。中午时分,欢欢在笼子里抓门,我打开笼门,它第一次小心翼翼地走出了笼子,这儿闻闻,那儿嗅嗅,给饼干不吃,切一点火腿肠,嗅了半天最后终于吃了一点,倒了一小碗水也喝了。到这个时候欢欢已经整整36小时不进饮食了。吃了喝了就走过来嗅嗅我的鞋,我伸手拍拍它的小脑袋,它生生地接受了。当天晚上,我又将欢欢带回了家。到了家里,欢欢走出笼子,仍是这儿闻闻,那儿嗅嗅。最后蹲在我身边。我起身到别处,它也跟到别处。女儿过来抱它,它躲避着,但并不十分拒绝。就这样,欢欢与大家初识,然后慢慢混熟,在新家庭开始了新生活。
新生活的第一幕是讲卫生。刚到家时,欢欢还没有固定撒尿的地方,夫人就教它。只要发现它有撒尿动作就抱到卫生间。最初我可没那个奢望,总觉得八个月的狗就已经成年了,怎么还能学会新事物呢?所以夫人训练时,我就提醒:“老狗学不出新花样,别费劲了!”不过很快就证明我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夫人只将欢欢在同一地方放了三次,欢欢就知道让自己干啥了。以后每次有事都是很自觉地到卫生间的同一个地方去。欢欢办完事,当然就轮到我忙乎了。夫人每见我那么专注地清洗地砖上的尿渍,就啧啧称道:“这下可有回味养女儿的甜蜜事做了!”夫人说得不错,女儿小时的尿布就是由我来“承包”清洗的。为此,我还“发明”了快速凉尿布的“开口式凉衣架”。而那句“老狗学不出新花样”的名言,也成了夫人有时对我的话不以为然的口实,只要她一说“老狗学不出新花样”,我经常就无言以对。
新生活的第二幕就是跟着我们出游。欢欢来后头几月还有点生,平时不大缠人,但每到周日,却会把我跟前跟后。开始并没有留意它什么意思,后来才发现,欢欢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新家庭成员的生活规律:一到周日,我们都要带着女儿出游。所以每在这一天的早晨,欢欢早早就来到我的房间,先扒在床边看着我“哼哼哼”地叫。我拍拍它的头,它就跳到床对面的沙发上,爬在那儿观察我的动静。只要见我起床后取出行包,欢欢立即就瞪大眼睛跳下沙发,在我的脚前绕来绕去寸步不离。我将行包拉开拉链,欢欢就挤过来赖即即地硬往包里钻。我一手挡它,一手赶紧往包里塞东西,它却爬在包口占着位置不下来,这时只有让女儿抱起它,我才能收拾。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带它出门。欢欢的目的经常就这么轻易地达到了!
有时候的确不方便带,我们就到另一房间关起门来“密谋”怎样出行。谁知刚说了几句,欢欢又跑过来了,而且在门外狠劲地抓门。夫人怕把门边抓毛,只好把门打开。欢欢一进来就蹲在旁边观察情况。其实它对我们的“密谋”行动更为敏感,并且大概已经估计到了不想带它。它蹲一会儿就先“呜呜呜”地低声叫,然后就“汪汪汪”地大声喊,吵得我们无法再议行程,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又不能不叹服欢欢察言观色的准确。一般是我先心一软就决定带它。时间长了,欢欢又掌握了这一规律:对带不带它我最容易动心。以后每逢出游,它重点就是缠我了。
灵 性
小时候常听母亲说,狗是最通人性的。对这一直没有用心验证过,自从有了欢欢后,不验证也由不了自己,而且很快就发现欢欢有相当的灵性。
比如欢欢也爱看电视,并且居然和我喜欢的栏目一样:《动物世界》或者其他动物节目。所不同的是我什么动物都爱看,欢欢却只看大型的,一般都是猫科动物。每次电视台这个栏目一开播,原本卧在沙发上,屁股挤在我身边的她(为了表达我的感情,后面文中欢欢的第三人称都用“她”字)立刻蹲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荧屏。奇的是中间一插播广告,欢欢也马上爬下睡觉。广告结束,她又蹲起接着再看。
有一次是一个军事节目,里面播放武警战士训练警犬,我觉得欢欢看得太认真了,就故意用手放在她眼前挡住视线,她头便歪向一边,仍目不转睛;我的手又跟过去挡住,她的头又歪过来接着看。这么来回了几次后欢欢有点烦了,就跳下沙发跑到电视机前,干脆爬在机柜上看着荧屏。看了一会儿,画面上武警战士将警犬牵向左侧,最后从画面里消失了。这时,令人惊奇的事情出现了:欢欢从机柜上下来,绕着电视机柜的左侧,鼻子紧贴着地面嗅着什么,一直转到了电视机背后,又从右边转了出来,接着又在电视机左侧更大面积的地板上嗅着找着。显然,欢欢认为那只警犬从画面中走了出来,到了电视机左侧的房间!欢欢当然不懂电视是怎么回事,但她却能理解画面方位与房间方位的关系,这是很让人吃惊的。
欢欢在听到客厅电话铃声,听到家人的敲门声后会马上叫人,这也经常让人感叹不已。有一次我在单位加班回家晚了,家里人以为我住在了单位,就反锁上了大门。等我到家后却用钥匙开不了大门,只能敲门。但那天晚上正好遇上了一场暴风雨,风声雨声盖住了我的敲门声,怎么敲也不开。我就站在楼梯平台上歇一歇,把淋湿的衣角拧一拧,展一展。过了好大一会儿,房门终于开了个缝,是岳母向外张望。她见我浑身淋湿,赶快开门让我回了家。岳母问:“在外面等好长时间了吧?”我说有一会儿吧。岳母说,欢欢一直在抓自己的房门,而且大声哼啍,她没有在意,时间一长就觉得好像有事,起来看看,一开房门欢欢又跑到大门里再叫,自己才开的大门。岳母说:“要不是欢欢,你今晚可就要受罪了!”
欢欢灵性最神的地方,应该是她能将家人按照自己的观察分成“三六九”等。比如在家里我对欢欢最亲,女儿对她最爱,但她却经常把我当成二号人物,把女儿当成三号人物,只有夫人才始终是一号人物。欢欢这么判断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在家里,只有夫人永远是张罗这张罗那的角色。显然,欢欢从这张罗中判断出只有夫人才是这个家的生活主角。尽管我是这个家的事业主角,女儿是这个家的情感主角。但欢欢理所当然地重视与她有关的家庭生活,所以她就进行了准确的排序。
这样的排序在我们三人从外面回家一起进门后,从欢欢的表现一下子就能看出来。每每是欢欢跑过去先迎接夫人,待大家在客厅坐下后,她才会到我和女儿这里来亲热一番。我倒无所谓,但有时候太明显了,女儿就指着欢欢说:“小没良心的……”我知道女儿没说出口的是“东西”两个字,女儿是把这个词又咽了回去。她怎么能说自己这位好“妹妹”为“东西”呢?当然欢欢有时也会给夫人怄气,那是因为有时候还没有到时间,夫人就预防性地逼她到外面撒尿,用脚点了她时。或者哪一次出游是夫人坚决阻止带她后。这种情况下,欢欢一般都是三天不理这位“后妈”,不过从第四天开始又接近,一周后就又恢复了正常。
丢 失
有了欢欢,事业还真有了发展,不久就将摩托换成了小面包。我赶紧学习驾驶。学会了开车,当然就想出门一游。
这年春天一个周日的早晨,我约上好友大胡,带着女儿,女儿又抱着欢欢,由我当司机载着大家顺着古城到宁陕的公路直驰秦岭。阳春四月,路旁野花烂漫,山坡万木嫰黄,又是首次驾车出游,心情当然绝好。欢欢似乎也对车外美景颇有感觉。刚一上路,她就不愿让“姐姐”抱了,非要自己爬在车前挡风玻璃后那一点点平台上,目不转睛地朝车外看。这时我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拍拍欢欢的小脑袋说:“欢欢观景,美丑难分!”女儿马上不乐意了:“爸,您怎么知道欢欢美丑不分?”旁边的大胡也帮腔:“的确,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不乐’嘛!”我却反驳:“人家原话可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话虽这么讲,其实按照动物的趋利避害原则,根据欢欢的表现至少可以表明她对外面世界的美景还是很有兴致的吧!
因为有车有吃有喝,就信马由缰,直到秦岭最深处的南北分水岭。在分水岭界碑处留影,向群山环眺,忽然发现西侧高山顶上有电视发射塔。一条便道曲折蜿蜒而上。我提议驾车上去,感受一下“一览众山小”的景象。大家赞同。
于是我就将汽车开上了这条狭窄的山路。路面由大大小小的块石垫起,车行上面颠来簸去,而且还多处侧临深渊,如果出事那将不堪设想。不过前面的美景还是有着强大的吸力,我对自己的驾技也比较自信,于是就小心翼翼地前行。
经过一段狭长的坡道,前面豁然一块平地,稍事休息。车门一开欢欢第一个跳了下去,她是怕被关在车内的。下车后她并不跟着我们转游,而是自顾自地跑得更远一点。不过每次在大家留影时她又会跑回来蹲在身边,还正儿八斤看着镜头摆个样子,让人忍俊不禁。要上车赶路了,欢欢一看见我进驾仓,她就会立即撒腿跑回来自己跳上车,生怕把她落下。由于欢欢上下车都是抢着自行其事,大家也就不再为她操心。
就这么走一段停一下,终于到了半山腰一片大开阔地。抬头向上一望,大家不约而同地唏嘘不已,没想到离山顶还远着呢!而太阳已经明显西坠,“苦路无端那就回头下山”吧,于是匆匆在附近转转,然后就上车关门下山。路走两遍熟,下山明显快了一些,大有“轻车已过万重山”的感觉,不大会儿就下到了沟底公路上。这时女儿突然问:“欢欢呢?”我一听立马停车,大家在座椅下寻找,却没有。我脑子“轰”地一下晕了片刻。山沟里的天已经很暗。再上去就只能黑着下山了。我说:“我开车上去,你们就在公路边等着吧!”
说这话时,其实我心里不知怎么冒出了一股悲壮的想法,我是担心因为天黑万一开车出事,不要连累了大胡友和女儿。但大胡和女儿都坚决不同意,非要陪着上山。就这样我们又走上了回头路。由于刚才那点悲壮念头,开车上山就格外小心,车行的也相当缓慢。车一上路大家就开始分析欢欢会在哪里,结论是欢欢会追车往山下跑,所以这山路的任何一处都有可能,甚至离开山路跑到山沟也有可能。当然重点是沿路的五个停车点。按照这一推测,车就要开慢,边走边找。
一路上女儿扒在车窗上朝外大声呼喊:“欢—欢—你在哪儿?”群山荡起一阵阵“你在哪儿—你在哪儿—”的回声。大胡则扫描着路边每一丛草,每一块石,每一处旮旯拐角。第一个停车点过去了,第二个也过去了,第三个第四个又过去了,仍不见欢欢踪影,大家的心在转凉。我和大胡开始议论欢欢能不能在野外生存,结论是不能。女儿听到这些忍不住抽泣起来。车里的气氛变得凝重。我打住议论,开车驰向最后一个停车点。
终于上到了那片开阔地,看见了远在天边的太阳。太阳的半边已经被远山遮住,另半边红彤彤的,射出一天里最后的余辉,余辉逆照过来,在山脊、树杆与草丛的侧面形成反光,金灿灿的,煞是美丽。但我们的心情与这美景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突然,女儿“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原来她最先看见了蹲在草丛中只露个头的欢欢!欢欢当然也听见了车声,正从草丛中伸长脖子向这里张望。太阳的逆光从她的小脑袋旁射过,垂耳上的毛发闪着明亮的金色。我赶紧停车。女儿第一个冲下去,快步跑前抱起欢欢,两个女儿的脸紧贴在一起。欢欢在女儿的身上狠劲地蹭着小脸蛋,喷着鼻。女儿自己泪流满面,却捧起欢欢的小脸说:“欢欢哭了!”我一看,真的,欢欢的大眼睛泪花充溢,眼眶下两行湿痕清晰可见。我的泪水也禁不住地流了下来。大胡非常感慨地说:“真没想到,它会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着!”
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很大,谁能知道欢欢会是这样呢?而我们却想着她追车了,她跑走了……她为什么会这么等着?因为她相信我们一定会去找!这是怎样的一种信赖啊!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事感慨深思,一直庆幸那天上山找她时大家没有犹豫,不然我们又能如何面对欢欢!
其实说句良心话,我们人类经常因为自私自利的心态,哪里能做到这样的互信呢?由此我对近代以来很流行的那句“人类是万物之灵”的口号产生了强烈的质疑。我感觉我们人类还是应当谦虚一点,并且应当为自己的许多不良品行而羞愧而反省!
警 示
我的创业是从搞新产品的研制开始的。当时几十号研发人员在一层楼上,大家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就把欢欢带去调节一下气氛。
每天早晨欢欢一进门,这个逗逗,那个抱抱,有时还轮不过来。上班时,欢欢就爬在我身旁的沙发上,下巴压着前爪,大眼晴望着我。我朝她一回看,她马上摇摇尾巴,表示已经收到了我对她怜爱的信息。门外如有人走动,她会立即蹲起,虎视眈眈地盯着门缝。只要有人敲门,欢欢立即会发出强而脆、猛而急的吼声。这声音强到什么程度?我的耳膜都被震得轰轰作响,所以只要欢欢一出声,往往会把来人吓一大跳,都以为房内有一只猛犬。等进门后才发现蹲在沙发上的吼者如猫一般小,都会大感意外。
这时我便拍拍欢欢的背说“乖乖别吵”,一般她就会重新爬下,盯着来客的一举一动,但仍从鼻子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哼”的威胁声,表示她并没有放松警惕。直到我与来客谈上一会儿后她才会停止。有时当她发现我与客人谈得热乎时,也会主动跳下沙发走到客人跟前闻闻鞋和裤口的地方。如果客人敢伸手摸摸她的头,她也会摇几下尾巴表示友好。以后这位客人再访,欢欢一般就只低声哼哼几下。如果三访,欢欢还会主动摇尾示好。
但这种情况却遇到了一个例外,而这例外背后居然还潜藏了一件大事。
我原先的工作单位有一位年轻熟人王某,听说我在外办实体开发了几个新产品,就来了解情况,希望由他来销售这些产品。我告诉他目前产品还只是在指定单位试验,不能对外销售。但他仍隔三差五来缠一次。
不知怎么的,欢欢对他却很不友好。按说他来的次数也不少了,但每次从进门到出门,欢欢都一直蹲在沙发上很凶地朝他吼叫,脖子上、脊背上的毛也竖着,眼珠流露出少有的冷光。我制止时,欢欢居然还斜着眼珠盯一下我,继续吼她的,根本不听。吼多了嘴居然也不对着王某了,只是高昂着头朝着天花板吼,就这样连吼半个小时声音不减强度。结果我们每次的谈话都是在吼声中开始,在吼声中进行,效果可想而知,经常只能是在吼声中结束。更蹊跷的是每次王某刚一离座出门,欢欢立马跳下沙发跑过去,用鼻子将他坐过的地方仔细嗅个遍,嗅完沙发再去嗅门边,边嗅还从鼻子里发出低沉的很生气的“哼哼”声!
我曾想可能是因为这个王某长得特胖,人高马大的,欢欢认为他有潜在的暴力威胁吧。不过每次我都要为欢欢不听招呼生点气。等王某走后,我就指着欢欢训她“怎么回事,这么胡闹?”大概是吼累了,欢欢又重新爬在沙发上,下巴压着前爪,歪着头只抬抬眼皮瞅我一下,然后就眯起眼,自顾自地打起了瞌睡,弄得我也没了脾气。
终于,这个王某的最后一次谈话也转到了欢欢身上。他说:“刘老师,您这狗不怎么样,长得很丑!”我问怎么个丑法,他说:“脸像猫脸小,眼像牛眼大,根本不协调,而且看人有凶光,这是不祥之物,您养着可能有晦气的。不过倒肥肥的,杀了吃肉还可以!”
我一听这话,对他的反感立时冲头。心想怪不得欢欢讨厌你,原来你心里这样歹!于是我就很不客气地说:“小王,你太偏私了。我也不知道欢欢为啥对你这样,但你就这么颠倒美丑?”我又随口丟出一句:“你看见她的大眼睛发憷,该不是做贼心虚吧?”他听了这后一句话,马上摇头晃脑地说:“刘老师,您说到哪里去了?我能做什么贼呢,不就是想帮您卖点产品吗?”我缓和着笑笑说:“开个玩笑。产品的事等成熟了就与你联系!”
王某就这么最后一次匆匆告辞,再也未来。可是不久竟然传来了很严重的消息:公安局查出了个假药案,这个王某居然是案件的二号人物。一号人物造假,他卖假。一号人物当时不在现场,而他却被公安抓了个正着。后来在对案子进行审理时,在我的请求下,公安只对他进行了罚款和行政拘留,并没有进行更重的处理。至于欢欢到底是什么之物,自己十三年的成功创业已经作出了证明:欢欢不仅是我情感上的“小女儿”,还是我事业上的吉祥物!
启 迪
与“小女儿”相处时间一长,就不仅仅是一种感情的联系了。其实,我觉得她给我的哲理启示可能更大。
启示之一是她的自尊。有了欢欢后,家里人由对她的喜欢,发展到了对西安狗市的兴趣,周日出游就多了一个选项。我时不时地带上两个女儿到文艺路转一圈。
有一次女儿又看上了一只刚满月的小沙皮狗。女儿说欢欢没有个伴儿,怪孤单的。我一听女儿说得对,而眼前这个小沙皮长得着实与欢欢正相反:大脑袋,小眼睛,满脸的皱皮,浑身的松皮,憨态可掬,十分可爱。就买回了家。
周一在外忙了一天,傍晚下班回来,一进门欢欢照例迎了上来。通常我都要先蹲下拍拍欢欢的小脑袋,抚抚她的背,与她说几句话,然后再做别的事,但今天进门前想着昨天刚买回的小沙皮,进门后自然就没有顾上招呼欢欢,并且绕过她径直到客厅去看小沙皮。小沙皮由于月份小,特别缠人。我一蹲下它就扒在我的腿上,咬住我的手指头不放,在它口里很有滋味地轻轻啃着。我另一只手则抚摸着它的背。
这时,欢欢走到客厅门口朝里看了看,然后转过身走了,我也未在意。逗完小沙皮,就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过了一会儿仍不见欢欢过来,便起身去找,却发现楼道的地板上有一堆泡沫,往前看也有,再往前看还有。这儿一堆,那儿一堆,一直到卧室的地板上还有更大的一摊。当时我就觉得奇怪,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呢?
突然,我看见欢欢站在一堆泡沫前,垂着头发着呆,口鼻全是与地上一样的泡沫。当过医生的我大惊失色:医学上有一句话叫“清痰轻,黄痰重,泡沫痰要了命”!我在医科大学一附院实习时,亲眼见过几例肺炎患儿并发肺水肿,口鼻涌出大量泡沫而迅速死亡的病例。
于是我马上抱起欢欢,来不及擦净她的嘴巴,就将耳朵贴在欢欢的胸部听诊。对人听诊时不方便直接爬在胸部,所以发明了听诊器,其实直接听诊效果更好。由于我上大学前就是年轻的乡医,上大学学的又是临床医学,上研究生学的是病理,自信听诊的水平是不低的。对呼吸道感染,我通常只用听诊就不但能诊断出什么病,而且能推断已经病了几天,病程还有几天,经常被人看得很神。
仔细听诊后,却发现欢欢除了心跳略快外,气管肺部一切正常。我仍不放心,又给测了体温,也正常。这时夫人和女儿都回到了家,我将刚才的经过一讲,夫人马上说:“是欢欢生气了!”我说:“她一只小狗能生这么大的气?会不会有别的病?”夫人十分坚决地说:“肯定是生气了。”岳母也在旁边说:“你可别小看她,今年春节你们回老家没带她,她两天不吃不喝,让人真担心,只好带她去串朋友,才缓过来了”。听了这些,女儿要从我怀里抢走她,我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还是让我多抱抱吧。”就这样我一直抱着她坐到餐桌旁,抱着她吃完了晚饭,又抱着她看完了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此后,欢欢口鼻上的泡沫再未出现,第二天已完全正常。
关于小沙皮的命运,是不久后就送回了老家,一年后已经长成了一条健壮的大犬,后来就一直在老家为看家护院而竭尽职守。
这一次,欢欢在我心中的地位陡然升高,完全离开了宠物的定位。我觉得她就是一位必须要受到尊重的家庭成员。她的自尊一点也不亚于我们人类。其实稍一思忖,往往还会发现我们人类的一些成员,在自尊方面还不如狗类。狗的自尊不会受外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我们人类则往往为了某些眼前私利,而轻易地丟弃了自己的自尊!
启迪之二是她的忠实。关于这个话题似乎不该说什么了,因为不管是东方意识还是西方意识,都认为狗的特有品质就是忠实于主人,而有关这类感人的故事也早已是家喻户晓。
但我这里要说的却是:狗到底是忠实于主人还是忠实于与主人的关系?我以为她是忠实于这种关系而并非主人!如果忠实于主人,在我与欢欢的关系中那就意味着欢欢是我的宠物,对我应低眉顺眼,绝不违逆,而我对她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随意呵斥,颐指气使。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是欢欢的主人,而认为我是她的亲人,这是一种平等而亲密的关系。当然这里有一个关键是,欢欢是否把我看成她的主人?我以为答案也是否定的。这可以从欢欢的行为举止中明显感觉出来。
比如她渴了,碗里却没有水,她会用嘴把碗在地板上推得“当当当”响。如果还不加水,她就会朝着我喊叫,没有丝毫的乞求态度。她要是饿了也是这样,如果给了吃的又想拿走时,她会护食,咬住火腿肠不放,还会从鼻子里发出“哼哼哼”的威胁声。
对于用这些事实证明狗并不是忠实于主人,而是忠实于与主人的关系,有人可能认为漏掉了两个铁证,一是狗为主人看家护院。对于这一点,动物学家早已研究过了,他们认为狗并不是在为主人看家护院,而是在守护自己的地盘。这并不惟狗才有,而是许多食肉动物都有的一种本能,只是狗在与人类相处中进化的结果是将主人的领地认同为自己的领地了。二是狗看见主人马上就会摇尾巴,更有成语“摇尾乞怜”来贬损性的表述狗是忠实于主人的这一现象。但这一点也有专家已经研究清楚,狗的摇尾动作并不仅针对主人,而是针对所有它想与之交流的对象,比如狗看见同类,它只要高兴也会摇尾巴,原因是狗的肛门附近有腺体能散发特殊气味,摇尾巴正是为了将自己的特有信息尽快散布到空气中传递过去。反过来说狗的夹尾巴动作正是在它感觉有危险时,为了不让信息扩散的一种防卫本能。
还有许多事实证明,狗并不是忠实于主人,而是忠实于与主人建立的一种信任友好关系。理解了这一点,我突然觉得狗不仅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更是人类最难得的“动物导师!”人类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几千年的文明史都没有解决好。传统的等级社会奉行的自然是下对上的顺从和上对下的奴役;现代社会则又跳到了这一状况的反面,结果却成了对立与背叛,混乱与无序。为什么就不能从狗这位朋友加导师那里学会点什么呢?
关于“动物导师”的说法,肯定会有人认为太夸张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人要向狗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
比如欢欢的饮食,既很杂,又有个范围。欢欢从来不吃从酒席宴上带回的东西,这一点是很让人感到意外的。一开始并没有多想,只是有时陪着客人吃了好的就想到了欢欢,操好心顺便给带回来一些,谁知欢欢却不领情。
第一次带回芳香排骨,欢欢一闻不吃;第二次带回炒鸡丁,欢欢仍是一闻不吃;第三次带回糖醋鱼,欢欢却连闻都不闻了,干脆绕着走。欢欢对带回的宴品的这一态度,总让我对那些灯红酒绿中的盛餐心存疑虑。使人能联想到的就是,会不会用泔水油炒的菜?会不会添加了有害健康的佐料等等。因为狗的嗅觉比人灵敏大约二百多倍呀!这种疑虑的结果就是我一般不轻易赴宴。实在没有办法,去了就尽量少吃。也许别人会“吃一宴饱三天”,但我却是“吃完宴还补餐”!
欢欢的杂食和自我限食也很典型。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只是老用火腿肠喂她。当我们吃水果时,欢欢也会赶过来凑热闹。试着给她一点,先是鲜果像西瓜、桃、苹果、梨、石榴等,再是干果像瓜籽、核桃、无花果、腰果等等,她都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再好的东西,只要欢欢吃够了,多一点都不行。比如西瓜籽是欢欢最爱吃的。她对取瓜籽筒的动作,对嗑瓜籽的声音都特别敏感。只要我们一取出瓜籽筒,欢欢立即就赶过来。一般我嗑两下,一个放进自己口里,另一个就得给她。要是嗑三下不给,欢欢就会“汪”一声提示,嗑四下还不给,欢欢就会“汪汪汪”地提出抗议。但她只要吃够了,就会坚决打住。
有一次女儿与我抢着给欢欢喂瓜籽。我一个,女儿一个。轮了一会儿又轮到女儿喂时,欢欢却不吃了。女儿感觉没面子,非要欢欢吃下她那一粒瓜籽,欢欢就是不吃,还躲进了窝里。女儿把她扯出来,欢欢却决不张口,女儿就扶住欢欢的下巴,拨开嘴唇,硬从牙逢间把瓜籽塞进欢欢的口里,谁知欢欢立马用舌尖顶了出来,一下子搞得女儿下不了台,就朝欢欢大喊:“臭欢欢,以后不理你了!”我赶忙打圆场安慰女儿:“咱们都要从欢欢身上学学这一点呢!欢欢有个够,而我们人却常常没个够。见了好东西就想尽量多占,结果许多人吃出糖尿病了,许多贪官倒下了。唉,在这一点上我们许多人还真不如狗!”女儿一听这话,又抱起欢欢亲一亲揉一揉,其乐融融。
深 情
我在前面说过,欢欢因为灵性而把我们一家三口分成了一号、二号、三号人等。这难免让一些患上“绝对平等病”的人士失望,甚至让那些本身就对狗心存偏见的人士找到口实:看看,这不是“狗眼看人低”的证据吗?但我却要强调,这正是狗的灵性。
人类已经把自身分成了无数的堆堆、摊摊,分成了可观的族群、阶级。于是乎,偏见、歧视与嫉恨充斥于其间。民族仇杀、国家战争直到世界大战,人类发明的最尖端工具从来都不是首先用于人类福祉,而是用于杀戮同类和一切想杀的异类,却对狗出于灵性而将自己的“亲人”有一点点区分说三道四,这公平吗?但这里我并不想与偏见者争论这个,而是要继续说说我的“小女”欢欢的更多趣事。
欢欢虽然把夫人当成家里的一号人物,把我和女儿当成二号、三号人物,但欢欢却始终把我们三人当成一个不可分离的群体,对此要列出证据,那可是信手拈来。
一次我和夫人带着两个“女儿”开车外出,走到半路夫人看见一位熟人,就停车过去说几句话。我和女儿在车里等着。欢欢见“妈妈”要下车,就想跟下去,却被“姐姐”挡住。女儿把欢欢放在座椅上,欢欢立即跑到车窗跟前,扒在玻璃后向着“妈妈”走去的方向张望。夫人站在远处与熟人说话,欢欢就一直扒在那里看着远处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位不知是谁的熟人路过这里,也搀和了进去,这下说话的时间可就长了。女儿怕欢欢站久了腿困,就把她拖到了座椅上,但女儿一丢手,欢欢立即又跑到车窗后,仍然踮起脚尖扒在玻璃后注视着她的“妈妈”。我劝女儿说:“算了算了,真是拖不下来的深情!”
话音刚落,欢欢却“喔喔喔”地叫了起来。我一看,原来一辆拉货车停在了夫人这一侧,整个挡住了欢欢的视线。女儿赶忙抚摸欢欢,想让她安静一下,但欢欢却叫得更响了。后来就扒在那里回过头朝我叫,那意思显然是想让我帮她解决问题。我心想看不见就看不见呗,就芝麻大点小事,而且也是一会会嘛!便坐着没管。欢欢一看这情景,在座椅上跑了几个来回,然后就跳下去狠劲抓车门。她这一招挺绝的,女儿怕把门边抓出印,便得抱起她,谁知欢欢却扭摆着身子不让抱。
这么一折腾,小事也成大事了,我只好管一下,就对女儿说:“到你妈那儿把车钥匙要来,我挪一下车。”女儿把欢欢给我,她开了车门走了出去。不成想,欢欢一见“姐姐”也离开了,简直烦躁起来,在我怀里挣扎着,大声“哼哼哼”地叫开了。一时间惹得我也跟着烦躁起来,开始在心里埋怨起了夫人: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没完没了了啊!
无名之火正在淤积,忽然欢欢又安静了。她又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夫人那里,原来那辆碍眼的货车又开走了,欢欢又能看见远处的“妈妈”和“姐姐”了。我的火气还没有成形,就一下子泄光,并且被欢欢的这一举动深深地打动。心想,从这么小的事上表现了怎样的一种深情呢?看那烦躁是多么的焦急,看那凝望又是多么的专注!
过了一会儿,夫人和女儿都回来了。欢欢在车厢里开始撒起了欢,先在夫人座位边趴一趴,又在女儿座位边趴一趴,“哼哼唧唧”跑来跑去,一副很欢快的样子。我对夫人讲了刚才的情景,夫人却建议我也下车一试。女儿反对说:“别再折腾欢欢了好不好!”但夫人非要我下车试。我想试就试,凭我对欢欢的爱,她能没反应吗?
想到这里我就下车快步走到远处,在一辆汽车背后躲了起来。只大约几分种的光景,女儿却干脆抱着欢欢追过来了。不等我问怎么样,女儿就以责怪的口气说:“欢欢疯了!”我赶忙接过欢欢抱在怀里,欢欢又是蹭小脑袋又是喷鼻子。我和女儿回到车里,夫人说:“看把欢欢急成了那个样子,你没白爱一场!”我笑着自我解嘲:“我今天和你们在欢欢跟前争宠呢!”女儿说:“争就争,本来大家都是平等的嘛!”女儿说得对,人与狗的关系到了这个份儿上,早应当用平等意识看待一切了吧!
类似这样的情景,只要带着欢欢出门,只要我们先下去一个人,必定就会重演了一次。我感觉到欢欢已经对我们这个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只要有不完整的情况出现,欢欢就着急。但没有办法,欢欢和我们终于还是经历了一次大离别。
这是一次我和夫人送女儿到机场的经历。这天早上我还在梦中,就听见欢欢“哼哼哼”地叫。醒来一看,欢欢正扒在床边看着我,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猛然想到女儿今天要出远门了,行程是从西安到北京再到北美。于是就赶忙起床来到客厅,欢欢早已欢快地跑到前面。她大概猜到了今天会有一次大出游,所以表现得很兴奋。夫人和女儿已经备好了一切,我便把行李往车上搬。
临走了,女儿想把欢欢带到机场,夫人少有的一次立即赞同。我们直驰咸阳机场。一路上女儿一直抱着欢欢,欢欢也表现得很乖,没有自行其是非要到前挡风玻璃后去观景。我和女儿说着她学业上的事。也可能因为离别,就感觉特别快地到了机场。上到了二层车道处停下,女儿抱起欢欢亲了又亲,然后放到座位上。我们开始搬行李下车,欢欢这一次很奇怪的听话。车门大开着,要在过去她早就跳下车跟着我们跑了,但这一次她却一直蹲在座位上,看着我们搬完了行李,关上了车门,她又扒在车窗后望着我们。女儿眼圈红红的,隔着车玻璃挥挥手说:“欢欢,再见!”迅速转过身随我们进了候机大厅。办完手续,女儿进到了大厅的里厅,仍是眼圈红红的向我们挥手告别,然后一拐弯就在眼前消失了。
我和夫人回到了车里。欢欢仍扒在车窗后,一会儿看看我们,一会儿望望候机厅大门。因为与女儿离别,我和夫人的心情当然不好,所以我们也不说一句话。我整理着因超重女儿没带走的东西,夫人坐在驾座上准备发动汽车。这时,扒在车窗上的欢欢忽然“喔喔喔”地叫起来,然后就从车窗上下来,又跳下了座位,来回在车厢里跑着叫着,叫声也越来越响,而且似乎还带着一点悲调。我想也许现在欢欢才知道了这一次并不是大出游,而是大离别!
欢欢的悲调很快引动了夫人,夫人忍不住地抽泣起来。夫人本来是个乐世主义者,平时很少看见她这样动情。一时间欢欢的悲鸣和夫人的抽泣交织一起,也让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但我还是强忍着。我抱起欢欢,抚摸她,亲亲她,心里酸酸的,只想着:唉,身边就只有这一个“女儿”了!过了一会儿欢欢平静下来,我对夫人说,我来开车吧。夫人说:“你就招呼着欢欢吧,别让她再叫了!”就这样我们载着一车的伤情回到了家。
此后一连几天,欢欢总往女儿的房间跑,而且在那儿一呆就是老半天。有一次岳母打电话给我,说欢欢不见了。我让岳母到女儿的房间再细细找,岳母找来找去,还真发现欢欢躲在女儿的床背后卧着。岳母本来因为外孙女出远门心情就不好,一看见欢欢这样,也不由得抱起欢欢落起了泪。
不管怎样,女儿总算顺利地到达了大洋彼岸,不久就打来了越洋电话。我和夫人、岳母当然都很高兴,大家轮番在电话里问这问那。欢欢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蹲着观看我们高兴的样子。轮到我与女儿通话,说了一些别的后,女儿问欢欢怎么样,我说:“她现在正蹲在跟前看着我们与你通话呢,你在电话里喊她一声!”我随即把小灵通手机贴到欢欢的耳朵前。女儿在电话里喊了一声“欢欢”,欢欢立即瞪大了眼睛;女儿再喊一声“欢欢”,欢欢突然“嗷”地回叫了一声;女儿再喊第三声后,欢欢马上撇下我和手机,“哼哼哼”地叫着跑开,快速地在各个房间、在房间的各处寻找起来,当然重点是女儿的空房!女儿在电话里问欢欢有啥反应,我说:“弄糟了,她在房间到处找起来了,找不到又要闹几天情绪的!”女儿在电话那一头长时间地沉默。我在这一头喊了好几声,女儿似乎才缓过神来。女儿说,欢欢的指甲差不多该剪了。我说,你今后不用记这些了,要把注意力放到学业上!女儿说一定!
不出所料,这一次欢欢真的是两天不吃不喝,只是蜷卧在窝里,既不理大家,来生人也不叫。女儿的大姨来看老母亲,见欢欢蔫蔫的,以为病了,就让赶快抱去看看。我们一听都笑了。她问笑什么,岳母才给讲了事情的原委。她听了十分感慨地说:“真还想不到欢欢情义这么重!”
在前面,我曾提出了一种很理性的人狗关系论,即认为狗与人的关系,是狗首先忠实于与人建立的一种亲密关系,而不是狗忠实于主人。但事实上我的这个关系论是纯理论性的,说不好听点,那是纯书呆子型的,因为许多人养狗养到最后,哪里还去思考狗的忠实点在哪一处,早已经把狗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了!但我在这里要理性强调的,同时又不无遗憾地指出的一点是,在人与狗建立的这种亲密关系中,人并不是一个主动的角儿,而是狗首先对与人建立的关系既忠诚又一往情深。所以说人与狗能够有这么亲密的关系,主要并不是因为人行,而是因为狗好!仔细想一想,我们人与人之间能这么主动的相处关系吗?不是不可能,而是很难!事实上正因为人与人之间无法建立这么亲密的关系,但人又需要这样的关系,结果就找到了狗!所以说是人找到了狗做朋友的,而不是相反。人找到狗恰恰是人自身重大缺点的大暴露,又是狗具有重大优良品质的大证明!
劫 难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现在大家都在谈论经济成就的辉煌,而我却认为最重要的是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文明进步。别的不说,光看政府对养狗的态度就能感受到这一点。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全国的地方政府基本都禁止养狗,古城也不例外。
但人与狗的密切关系并不是政府的权威能够轻易解除了的,而且改革开放的环境氛围就是放松管制,所以市民养狗的风气非但没有被阻止,反而还快速膨胀着,结果很快就形成了本市城区内的几个很大的狗市。
但用政府的眼光看市民养狗是非法的,那狗市自然也是非法的,在狗市交易当然也是非法的。非法的就有可能被“严打”。很不幸,我就遭遇了一次对狗的严厉…,不,确切地说应当是一次惨烈的打击行动。
我因研究课题的需要,经常会到西安的几个狗市转转,买一些狗供实验用。一个周日的上午我带着女儿,女儿抱着欢欢,一起到韩森寨附近的狗市转悠。在狗市上认识的那位狗贩子朋友早己来了,他身边的树上拴着三条健壮的大狗。
说起与这位马路朋友的相识,还有一段故事。有一次我去买实验用狗,去的有点迟了,狗市已经散尽,大街上空空荡荡的,街边只站着一个人牵着一条狗。心想今天这狗肯定不会便宜。牵狗人看见我寻找什么,就牵着狗过来问要不要。等走近了一瞧,才发现狗有点瘦。因为犹豫,我就说不要。谁知他却说:“兄弟,你就帮帮忙吧,把它带走算了,不要钱的。”
我一听这话心里就犯嘀咕:到底是这狗有病还是这人有病?好好的能求着白送人?我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和他的狗。他一看我这态度,忙说自己是个贩狗的,今天买进的狗没有出手,而家里的地方太小,人都挤着住,根本带不回去。听了这话我才明白怎么回事,就对他说:“行啊,这狗我要了,但要付钱的。”他听了连声说:“我说过不要就不要,你不要让我自食其言!”我则坚决地说:“那不行,怎么能白拿人东西呢!”这位狗贩子很感动,就说:“好吧,今天这狗本来就买得便宜,你就给个原价吧!”成交后他感觉与我很投缘,就给我讲了自己的经历。
这位朋友长我近十岁,东北人。为了支援西北的军工企业,他大学毕业后抱着满腔激情来到西安,在韩森寨一家军工厂担任工程师。工作了近二十年后,不幸的是军工企业这几年不景气,工厂停产,工资拖欠。他天天路过的街坊却渐渐成了狗市。路过多了无意中发现早上和中午卖狗的吆喝价明显不同。
有一天,他顺便在早市花十五元买了一条狗,站在街边想碰碰运气转手出去。谁知过了不大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价。他一介书生又是第一次做买卖,很不好意思谈钱论价,就问对方给多少,对方报了二十元,他吃了一惊,心想还不到一小时就能赚五元,而当时他的月薪才五十多元,还经常发不到手。他赶忙将狗绳交了过去成交。
就这样,这位军工企业的工程师当起了狗贩子。当然干多了也有赔的时候。他说:“这一次赔着卖不出去,白送也送不出去还是头一回。刚才狗市散了,我牵着狗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家里住的是单位的老式楼,才几十平米,还与邻居共用厕所,根本不可能带回去养。我想反正今天是便宜买的,白送人算了。你来之前我刚试着问了一个过路的,人家一听白送一条狗,斜我一眼低声说‘神经病’,转过身就走了。你看看我今天这德行,白送还挨骂。兄弟,多亏你来呢!”
此后我们便成了忘年友,我经常托他预先收几条狗。那时他家里没有电话,更谈不上现在的手机,当时已经流行的BP机他也买不起,只能互相在狗市见面。
今天,这位工程师朋友见我来了,忙让看他己经到手的几条狗。他说,这三条狗都是按我的要求收的,一是价格便宜,二是身体健壮,但体态欠佳,我要不来他怕出不了手。当然,自那次送狗遭困后,他在郊区找了一家农户,如果当天卖不出去,就将狗牵到那里养着,这样就从容多了。
显然,这位朋友最近生意不错,心情很好,和我聊起了他贩狗的许多趣事。他说他现在对狗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今后不想再给我供狗了。我问怎么回事?他说:“你们拿狗做实验嘛!”我听了赶忙解释:“我们只给喂点药,这药本身就是给人用的。喂完药测一些生理指标,狗吃得好,养得好,是享福呢!”他听了才说:“这还可以。”
这时,他忽然发现了女儿怀里的欢欢,就问卖不卖。不等我答,女儿抢着说:“不卖!”这位朋友又问:“好价钱卖不卖?”“不卖不卖,给多少钱也不卖!”女儿有点不高兴了,侧过脸说:“爸,你们先谈,我带欢欢到那边看看。”一转身就走了。
我对这位朋友说:“你可惹了我这位公主了,她和欢欢感情很深!”朋友很高兴地说:“兄弟,我现在已经是狗道主义者了。谁爱狗我就喜欢谁,我感觉凡爱狗的人都是好人。你有个好女儿!”我们就这么接着又谈起了关于狗的许多其他话题。
我俩正谈得热乎,突然,市场北边的人群骚动起来,有人提着狗笼子有人牵着狗急速地往南奔逃,有人则干脆放开狗绳喊着驱打着让狗快跑,许多狗就拖着狗绳离开主人在人群中窜过,市场顿时大乱。南边的人正莫名其妙,北边却响起了“叭叭叭”震耳的爆响。我一听这声音好像是枪响,忙问奔逃者怎么回事,有好心人边跑边说“公安打狗来了”!我和朋友一下子都愣在了那里,有点不知所措。又有好心人喊:“还不快解狗绳!”这下才提醒了朋友,他赶忙冲到树前去解狗绳。谁知刚才几只狗来回转圈,三条绳缠在了一起,朋友就解得慢了一些,由于绳端绞着,我也只能干着急却帮不上忙。就在朋友刚把绳索解开之时,一群穿便衣的年轻人冲了过来,手里还真握着那种在电视里经常见到的叫“六四式”的手枪,也不说一句话便围住了朋友的狗,接着就“叭、叭、叭”三声枪响,立时蓝烟弥漫,三条狗同时悲鸣着栽倒,身子和腿来回扭动着,殷红的鲜血从胸口汩汩地涌流而出。由于开枪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枪声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马上就听不见了别的声音。我看见这三只枪收起时,枪口还在冒着蓝色的烟雾。紧接着这群人并不将枪插入枪袋,而是直接提着又向南冲去。又是几阵“叭叭叭”的枪响过后,狗市陷于死一般的沉寂。身边已空无一人,眼前只有那位朋友,他已经全部解开了狗绳,但就差那么几秒钟而没有逃离。他手里提着狗绳,看着地上的惨象,长时间地呆在了那里。我的脑子也陷于一片空白,陪着他呆站着。
突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从狗市南边传来:“我的欢欢呀,你死的好惨啊!”我心里一惊,怎么是欢欢?忙寻声望去,原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蹲在地上,边哭边抚摸着一只已经浸泡在血泊里的小狗。原来这只小狗的名字也叫欢欢!这时不知怎么回事,一直自认为是顶级良民的我,一股无名之火竟在胸中顿时燃起,由对这群公安的愤恨迅速转到了对当地政府的愤怒上。当天中午我回到家,却怎么也记不起来我是如何与那位工程师朋友分的手,又是怎样回的家。回到家虽然见我的两个女儿好好的,但我却没有一点心事寻问女儿是怎样抱着欢欢逃离现场的。女儿也似乎懂得我的心境,只字不提她的历险与逃亡。我所祈祷的是两个女儿都不要看见那天的血腥场面。就这么一连十多天,家庭气氛异常的沉闷。
从经历这件事后,我一下子变得沉默了,眼前经常浮现出那血淋淋的场面。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接下来能做的就是思考政府权力与民生的关系问题,进一步就是社会文化与民族意识问题。而“狗文化”则一直是我思考的一个重点。由此我的思想也似乎深刻了许多,而对“小女”欢欢的感情之上又多了一层保护的责任意识。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多年,但我对当地政府这种惨烈的杀戮行为永远也不能原谅。虽然政府当年对狗的“严打”据说是为了防狂犬病,但这根本说服不了稍有常识的平头百姓,更不用说我这个医学研究生了。
狂犬病是严重的,但却是完全能够预防的。过去只几元钱,现在才十几元钱一支的狂犬疫苗给狗一打就行。而且得狂犬病的大都是流浪狗,凡城里人家养的宠物狗,谁不知道要早早打狂犬疫苗呢?再说了,狗为什么会流浪,还不是人的责任吗?人遗弃了狗,家狗变成了过去就被鲁迅这样的社会代言人骂过的“野狗”,在“野狗”们的流浪中为了争食互咬而得了狂犬病,现在又被人民的政府来“严打”,不但“严打”野狗,连明明有主人的狗也“格杀勿论”。我认为这应当作为一件政府丑闻永远被记在历史的耻辱簿上。
当然,政府后来对养狗的态度也已经大变,由禁养到限养,由将5000元的天价登记费降到了500元,又到了200元,但我认为,重要的是政府应当表明个态度,应当为那一次的惨杀行为道歉!不过,我这个愿望大概永远也实现不了,倒不是因为多年过去,政府的人事如流水,现在的文明政府已经把当年有关政府低劣行为的记录压在了历史档案的故纸堆里,而是狗在我们这里的际遇实在是有着更深层次也更重大的社会流行意识这个背景问题!
文 化
在人类文明的历程中,一直有着许多的伴随动物,但却没有哪一种能像狗一样与人有这么特殊的关系。特殊在哪里?特殊在虽然狗对人的生存并没有直截了当的用处,不像骡马牛那样提供畜力,鸡鸭豕那样提供食物,但人与狗的关系却最为密切,其原因应该在于狗所具有的灵性达到了与人的灵性互感互动的程度,而狗对与人关系的忠实则弥补了人类在这方面的严重欠缺。所以说人狗关系其实是一种情感上、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关系。
既然有这么特殊的关系,那么围绕人狗关系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就是自然的,这种社会文化现象就是“狗文化”。虽然前些年文化热时一下子冒出来了许多文化,比如“饮食文化”、“酒文化”、“扇子文化”等等,但笔者孤陋寡闻,至今还未见有对“狗文化”的系统议论。事实上,研究“狗文化”可能更具有文化价值与社会意义。
比如,虽然说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不论东方与西方都有此共识,但对狗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意识,东方与西方却相当的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
记得那一年美国大选,几位朋友在一起议论谁能当上美国总统,我说克林顿连任,理由是他在任上时屁股后面总是跟一只大黑狗。朋友们一听简直要笑翻,说我这邪招可比盖洛普民意调查省事多了,纷纷要与我打赌,赌注是大家聚一餐,谁输谁买单。过了几天消息传来,克林顿果然连任,但几位朋友却装聋作哑再无声息,我也不可能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非要聚餐不可。
后来又过了四年,又是美国大选,又与这几位朋友聊天预测,我说我虽然对小布什不感冒,但看样子美国人要选他的。朋友们笑问:该不是小布什屁股后总跟只狗吧?我说不光是小布什屁股后面有只狗,就连老布什常带的那只狗对选举也有用呢!朋友们这次却止住笑,认真地寻问原因。我就给朋友们卖弄知识:美国人全民爱狗,只动物保护协会就有几千万会员。正常和平年代,美国总统选举经常是两党候选人票数相差不多,动物保护协会成员有时就会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其实是个民族意识问题,一是美国的流行文化认同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对狗应绝对尊重和保护。在美国虐待家庭成员是自己的家事,家人不告没人管,但虐待家里的狗却是个社会问题,经常会被邻居告发,查实后轻则罚款,重则判刑。二是美国人认为总统首先应当是一个有爱心的人,而爱狗最能直观地体现出他的爱心。只这两条,狗文化就在美国大选中大行其道!朋友们听了有的唏嘘有的感慨,都认为我讲的有道理。
当然,2008年的美国选举是个例外,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了国计民生,美国人当然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属于精神情感心理的“狗文化”的影响自然要缓行了。所以奥巴马的上台是美国特殊时期的特殊结果。
对朋友们大谈别家的人狗关系,从我内心讲其实是想反衬我们的社会流行意识对狗的偏见。我总觉得我们的社会近百年来似乎患上了一种“精神分裂症”。比如对待狗,明明大家认同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我们的社会却动辄对狗大泼污水,大打出手。就连那次在我眼前对狗下黑手的几位“打狗英雄”之一,有一次居然也在狗市买狗,让我认了出来后,我过去质问他:“小伙子,你上次打狗不是很凶吗,怎么也来买狗?”没想到他却很平静地说:“那次是执行公务,没办法的。今天是我的私事嘛,其实大家谁不喜欢狗呢?”就这几句话,还真把我堵了回来,我只能哑然无语了。但就这几句话,却越发加深了我对我们社会的确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的印象。
其实的确不能简单地怪罪那些“打狗英雄”,甚至也不能简单地怪罪地方政府。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意识问题。比如过去几十年大家都把鲁迅先生捧为民族意识的神明人物,在鲁迅悼念会上,给鲁迅遗体上还盖着上书“民族魂”的幛子,但鲁迅却是近百年来国人中对狗最不客气的代表。凡是要骂谁,就先把谁比为“狗”,对“狗”的主人倒经常是客气的,至少是尊重的,但对“狗”却是极尽贬损之词语,这些词语包括“野狗”、“疯狗”、“走狗”、“叭儿狗”、“落水狗”、“乏走狗”等等。
当然,鲁迅先生虽是一位有名的“打狗先锋”,但鲁迅却并不孤独,他其实有一个很庞大的流行意识体系的支撑。在我最近查阅一本由北京外国语学院编写的大版本《汉英词典》时,有了一个重要发现,就是在汉字“狗”项里,中国人常说的带“狗”字的词语,在用英语表达时,却很少用“dog”(狗)这个单词。比如汉语“狗胆包天”,英语是monstrous andacity,直译就是“骇人听闻的胆大妄为”;汉语“狗屁不通”,英语是unreadable- rubbish,直译就是“无教养的废物”;汉语“狗腿子”,英语是hired thug,直译就是“雇来的恶棍”;汉语“狗眼看人低”,英语是be damned snobbish,直译就是“可恶的势利眼”;汉语“狗头军师”,英语是a’person who offers bad advice,直译就是“提供拙劣消息的人”等等。大家看看,这么多的对狗带有严重贬损的汉语词汇里,英文却只字不带“dog”单词,这决不是偶然的!这明明白白表达了两种不同语境对狗的不同态度,而对这语境的支撑却是不同的社会流行意识。
有人会说这些词语的损狗和鲁迅的骂狗都指的是坏人嘛!那为什么要用狗比拟坏人呢?狗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现在仍有人认为跟上好人就是好狗,跟上坏人就是坏狗,那这个人的智力肯定没有达到正常人的程度!狗就是狗,忠实于坏人和忠实于好人的意义是一样的,都只能证明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狗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本分忠实于自己与这个人、那个人的关系,它怎么能知道自己所忠实的这个关系中的另一方是在干坏事,甚至是在利用自己干坏事呢?在这种情况下,狗其实成了一个悲剧英雄,一位宗教徒样的献身者。越是在这种情况下,狗的品格的高尚不就真正凸现出来了吗?!所以,把狗主人的坏栽在狗的身上,这比鲁迅先生经常批斗的阿Q精神其实更加低能!
进一步分析,上面罗列的汉语语汇,基本上都是近百年来流行于坊间的闲言俚语,而关于鲁迅现象也是近百年来社会流行意识的产物。这就不难理解下述的事实了:近百年来我们的社会意识出现了问题,具体问题之一就是我们的社会在对狗的贬损批判中,泯灭了人性中富有爱心、为人忠诚的那一点神性,其结果就是近百年来斗争意识成了主流意识,人对人的嫉妒、憎恨、仇视和背叛充斥于我们的社会,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品尝着对狗批倒斗臭后社会环境劣质化的累累苦果。
说到这里,我就不能不提一下自己已经被身边的一些人对狗的贬损轻松地牵连上了。父母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家全”,这个名字虽不怎么大气,也不怎么典雅,但父母一字不识,解放初那阵子有学问的老先生多少都与旧时代有牵连,父母没有请他们来为我取另外一个好名字,我也能理解。不过从另一角度看,我这个名字的中国特色与祥和气息却相当浓厚。中国人恋家,谁不盼“家全”呢?但现在办了大学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不幸与“犬”字同音(只是声调不同)。一些同学因为不了解我,也不理解学院,不理解学院的特色办学和严格管理,一些教工因为工作问题受了批评,或者仅仅是受了近百年来流行的憎恨意识的污染,动不动就到网上去骂我为“刘家犬”。
其实我在几年前研究美国的大学时,就知道了耶鲁大学同学中有一句非常流行的口号叫“You go,dogg”(dogg为口语,常用英文词典里没有),翻译过来就是“加油啊,耶鲁的狗!”这句口号的流行其实与“狗文化”在美国社会的举足轻重是一致的。有多少次我给同学们讲耶鲁大学的学风校风,讲耶鲁大学“骷髅会”的故事,讲为什么近二十年来美国总统或总统候选人都是耶鲁毕业生的原因,但这句话却一直压在心底。有几次话已到了口边却又咽了回去,原因就在于我怎么能不顾忌我们社会的流行意识对狗的偏见呢!如果我对耶鲁大学的介绍被一些同学理解成“刘院长要我们做学院的狗”!这不成了“弥天大罪”了吗?
现在倒好了,还不等我介绍耶鲁同学把自己比作母校的“狗”,我却已经因为自己名字先天与“犬”字同音而变成一条“狗”了!所幸还是一条“家狗”(家犬)而不是野狗。遗憾的是我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知道在中国的流行意识中这不是赞美,而是……(对不起,我不能说出过于言重的词语,因为对于我的学生,我是抱着一种释然的态度,一方面他们还不成熟,另一方面我的工作中也存在缺点。而对于成年教工,我也只是觉得他们所受百年以来的仇恨意识影响太深,社会原因大于他们自身原因,所以也可以原谅)。
虽然我平时对人性的看法中,一直有“人性”包含动物性、人性和神性的成分这样的认识,但我得承认自己的神性成分经常很不够,所以就难免有超然不到的地方。好在有鲁迅先生提醒过的办法,那就是大凡中国人都有“阿Q精神胜利法”的。而我则认为鲁迅先生虽然学过医,但因为只学了医学基础课,如果他学过了心理学和临床医学,就会像我这个医学研究生一样,认为大凡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正常都是会有精神自慰法的,不然这人生还怎么能正常地度下去?所以我就先用鲁迅先生总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一番,内容大体是:说我是狗我就是“狗”,狗是忠诚的象征,我愿意当这样的“狗”。扩展开来说,我就是父母的“狗”儿子,岳母的“狗”女婿,夫人的“狗”丈夫,女儿的“狗”父亲,欢欢的“狗”爸爸。当然现在最重要的是,我是这所大学的“狗”主持,上万家长的“狗”朋友,数千学子的“狗”院长!
到了这个份上,我的精神胜利法突然发生了升华,我甚至认为说我是狗实在是对我的礼赞!这并不是被骂无奈下的无耻,当然也不是幽黙或反讥,而是真心真意。说句良心话,我现在还没有做到完全像一条狗那样忠实于上述的关系和事业,我还要继续努力,努力当好一条“狗”。当然我也希望我们的社会意识对狗的评价能有一点改善,许多人对狗的态度能有一个转变。我想着我们大家如果都能像狗一样既有灵性,又有原则,既聪明,又忠诚,既爱好的,又有限度,同时又互相信赖互相依靠,人与人之间能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美好的关系,那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尾 声
本篇拙文的写成是我与《散文视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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