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已向各下属单位下发了关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GB/T5795-2006)于2006年10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届时,沿用20年的10位书号将升至13位。
据介绍,这次ISBN升位能够使ISBN在编码结构上有充足的容量满足未来出版量的需求(我们目前使用的ISBN标准是由10位数字组成,系统编号的理论容量为10亿。中国的“群体识别号”是“7”,允许编号1个亿),同时又能够保证与国际产品编码体系的兼容,推动书号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物上使用的广泛性,进一步促进出版业的信息化发展。
ISBN为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的简称,目的是使每一种出版物都有一个惟一的、简单的识别号,以便于有效地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它由一组冠有“ISBN”代号的数码所组成,用以识别出版物所属国别地区(语言)、出版机构、书名、版本及装订方式。对出版业而言,ISBN除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于出版物的国际交流;对图书馆等数据单位而言,ISBN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工作。
ISBN于1967年诞生于英国,1972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为国际标准正式颁布。我国于1991年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1993年开始在出版物上使用条码。2005年6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国际标准书号》(ISO2108:2005),国际ISBN中心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世界使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标识的出版物,其ISBN号由10位升至13位,与之配套使用的条形码同时使用13位书号条码。我国也已向国际ISBN中心承诺中国标准书号届时同步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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