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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胡煜君的散文

中国散文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4-14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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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胡煜君的散文
                                孙天才
我是不能再拖了,再这样拖下去,就对不起煜君了。他是十月初将书稿发来,而已临近年终,我还未曾动笔。应人事小,误人事大。有一天,我们在路上碰见,我问他准备得咋样了?他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便觉得有一种深深的歉意。
说实话,为人作序,我本不该应承,但煜君总是称我“师傅”,再三推辞,就有点虚与委蛇的意味了。我与煜君有缘同事一年,也陆续看过他一些散文,也鼓励他整理出来。这个小兄弟是坦诚可交的。
煜君的这本散文集最初名之《紫陌花开》。他曾对我说,在上中学的时候,他就喜爱文学,曾成立过一个文学社,有社刊,他是主编,也是主笔。从那时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从安康到西安,他总是怀着一个梦,春播夏耕,坚持创作。现在,他把他多年浇灌培育的花朵收拢在一起,也如捧着一个五彩斑斓的花篮奉献给这个世界。
第一束花开在“懵懂青春”。首篇是《写给父亲的汇款单》。那是他到西安上学后,收发室的黑板上每天都有很多名字。但在“那块黑土地上盛开的白菊花”中,却总是找不到自己。终于有一天,他在花丛中找到了自己。虽然那张汇款单只有两位数,但他却把那“纤细的小花”紧紧贴在胸口。他知道,那是父亲锄禾日当午的微薄收成,那是父亲在月光下割簚编席编簸箕的汗滴。虽然在别人眼里,这个数字小得不屑一顾,但“我却不希望有三位数的丰润,就像我不屑于甲等菜的诱惑,不屑于羽绒服、夹克衫的潇洒与飘逸。”在初涉人间的懵懂青春,一个的少年能有这样“沉重的呼吸”,能有这样“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心志,其青春也当是壮丽美好的。有一句话叫“一具体就深入”,文字都是用细节的丝缕编织成的。煜君从父亲的一张汇款单打开心灵的窗口,并渐渐触摸到生活的深处,是很能引起人的情感共鸣的。
第二束是“至爱亲情”之花。有一篇文章叫《母亲的泪光》。他说:如果有人问我,人生你最怕什么?我会回答,我最怕看到母亲的泪光。他写了母亲的第一次流泪。那是他上三年级的时候,因为爬树玩耍摔断了腿骨。在接骨的剧烈疼痛中,他看到母亲背过身在悄悄抹流泪。但这种剧烈的疼痛并没有换来好结果,乡村的大夫将骨头接错位了。父亲和母亲抬着担架徒步几十里山路,又将他送到县医院。重新手术要将错位的骨岔敲断,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他咬紧牙关挺着,而这疼痛却像是发生在母亲身上,母亲的脸扭曲着,一次次背过身去抹眼泪……而今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母亲总是在笑着叙说中,而他却还是禁不住流下泪来。
还有,第一次高考落榜后,他自觉无颜面对爹娘,一个人跑到百里之外的工地上做小工。母亲四处寻找儿子,快开学了,母亲想让儿子继续复读。终于有一天,在那个堆满钢筋水泥的工地上,他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用双手遮着阳光……他一把扔掉了手中的铁锹,呼唤着向母亲奔去。母子相拥相抱在一起,哭声撼动了那片天地……这两次流泪,让他刻骨铭心,也让他发誓今生不再让母亲流泪。情真意切,感人至深。记得有人说过,优秀的文学都具有故乡意义,那种童年时期的人生体验,是文学成长的酵母,是持续创作的永恒的营养源。我同意这种说法,煜君也是这样写文章的。
第三束花开在“吾师吾友”中。有一篇《想念恩师》,是写他的几位老师的。一位叫梁芳,是他的小学老师。他那时迷上了课外书,梁老师说了几次,他都不在意。有一天,老师把他的课外书没收了,领着他来到他家。煜君用这样一段话来表达梁老师的殷切之爱:别人都说我爱他胜过爱亚东(梁老师的儿子),那是因为亚东有爷爷、奶奶和他爸带着,条件比煜君好得多,我爱这个孩子,是怕孩子这样下去把前途耽误了。隔着屋门,煜君听到了这句话,也将这句话深深记在心里,这句话改变了他偏科偏执的性格。
还有李道兴老师,家住在学校附近。为了给学生腾出更多时间,他让煜君住到他的宿舍,自己每天骑着自行车风里雨里奔波。煜君家里条件不好,李老师还买了点心饼干,让他晚上熬夜时补充营养。还有彭忠老师,板书写得很漂亮,也教他们练书法。但煜君心静不下来。彭老师在他的写字本上批评:无论做什么事必认认真真、聚精会神才好,静观自得呀。这些老师的崇高和教诲,让二十多年后的学生至今想来,依然觉得恩重如山,如阳光般温暖。
第四束花开在“且行且思”中。就说《我是农民》那一篇吧。煜君的儿子吃饭时把米粒洒落在地上,他教育孩子不要浪费粮食。说如果你爷爷在这,会把米粒捡起来吃了。父辈人“打牛千鞭,不见白米一颗”的艰辛他是深知的。他写道:在都市生活已17年了,我似乎还秉持着农民的本性。在街上遇到拉货捡破烂的下苦人,我会上去搭把手。而当看到城管人员掀翻菜车折断秤杆踢打商贩的行径时,我会热血上头以身阻拦……煜君是疾恶如仇的,他有一颗悲悯的心。
他喜欢回老家,但儿子不情愿。说一回老家就弄土,有啥意思?他正颜教训儿子:人就是土做的,土是咱的命根子。你爷是农民,你爸是农民,你的身上也有农民的基因,你也是农民。做人不能忘了根本。煜君是喜欢农民的耿直厚朴和诚实的。他做人做事的风格也是“酒必斟得端不起来,饭必盛得冒了尖尖,吃到最后碗底还捂着一块肉”。他的文字也是耐人咀嚼品味的。
还有“岁月留痕”中的那些花朵,“艺海小语”中的那些花朵,都很鲜活,很优美,有思想光芒,也见文字功底。难忘那一次次有风如蝶的心灵感动,也难忘那些大地上的醇厚和留在手中的书卷芳香……
当然,我也给煜君说过,他的名字中有“火”。无论做人做事做文,火候都很重要。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煜君还年轻,刚届不惑之年,我期待着他的散文的炉火纯青。坚持下去,必有更灿烂的光华。
        (胡煜君散文集《我素我行》,已由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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