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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现代乡愁和去意义化写作

中国散文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6-12-13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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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现代乡愁和去意义化写作

                                                                                                                                       文  黄海

                                                                                    

 

 

文学的现代性和去修辞写作

作家的写作要不含糊地“进入”日常生活的状态,表达的是与这个身边既陌生又熟悉的世界,或明或暗的存在感。这些碎片一样的情景串联,或者说是断续的遭遇片段,都带着我们身体气味和温度的生活流。

      我由此想到修辞的文学会丧失丰饶的力量。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学表达?大概是展示了一个大起来的“我”与我们深受的日常的关系:这之间有挣扎、无奈、愤怒、斥责,也有向往、亢奋、欢乐、憧憬,但深藏着的是他们的朴素和美好。

      文学最迷人的地方是如何表达它的现代性。其实现代文学正在去经典和古典性。反和返,两个不同势态的征程。

      文学一直在“去意义”的过程中揭示社会的万象。比如古典文学中的汉语诗歌,是如果把“意义”大隐在诗中,新诗是如何把“意义”显露出来。而现代诗是“去意义”的过程,甚至如何消解“意义”的。这一过程令人寻味,作家的自觉和个我回归是具颠覆性,人性在揭开伪装的修辞之后变得真实可靠。

当文学不再是虚妄的抒情、修辞、技术和故事性,它回到非虚构的存在,文学该是苦逼现实。斑驳、杂乱,甚至尘世、喧嚣之美,甚至是衰败、废弃之美,是为大美。一味宁静致远,巧夺天工,实为雕琢而已。

      阿列克谢耶维奇说:我所写的事关人的声音和细节,我试图从这些交谈中抓住时代的灵魂。作家保有率真的刻写,还原并记录生活现场的能力。这和文学的异化和扭曲生活表征是写作两个方向的极端,它们殊途同归的使命感是使人性得到张扬。生活不见光,而作家要做那一束光的传播者,刺穿、刺痛那些雾霾,传播的是现代文明和价值。

      在挤拥的中国街道腾挪一片内心的空间建立一栋自己的房子,这栋房子不只是放置化妆台和衣柜和睡床的私人物品,它还放置杂货店和卖场的五金、电器以及生活用品,还有在这栋房子里,还要盛装了自己的身体。

      我期望的文学是,不是把自己看成建筑,成为幻象,或乌托邦。而是自己营造一栋属于城市的殿堂,在这栋殿堂,它不华丽,但一定日常,它不雄伟,但一定挺立,它不世界,但一定特别。我想这是每个作家的梦想。他们生活在城堡里,可以想象自己、故乡、居住地与异地的关系,可以大一点来说,此地与故地、我与外在、此刻与未来、或者是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不是让自己努力营造的这栋建筑物成为庙堂或佛堂,供别人仰望和朝拜。草根和底层从来在中国就不是平民主义,我希望每个人从居住地出发,透过嘈杂的世相,发现触痛人心的部分。更高级的文学不只是真善美的表达,更是波澜不惊地叙述这些词的反向遭遇的人性。“我”在这个“小时代”却是大起来的,这或许是每个人所目击和思考的。

      在纷繁的当下展示一种自我并向外的衍生和扩张,在街区文化的暗流中涌动着每个人深度的焦虑。在普遍缺乏街区化的城市生活中,文学缺失了一块重要的现场:我和生活在这座城市这些人的内心世界,我的关照和对别人的关照。衰败的农耕文明和繁荣的中国当下,城市工地正在无序地膨胀,农民工和新城市的关系:它们之间,不是融合,而是进入。我们舍本逐末,理不清,理还乱,沉舟已过,枯木逢春。深刻和肤浅总是形影不离。文学的雾霾重重,看不清,但我们却身在其中,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

      中国文学的避世、厌世和不争并不是自我颓废,而是自我阉割。士文化从来没有,何有隐士文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从人类社会文化的角度说,我们所剩的文学遗产其实不多,小半部《诗经》、大半部《唐诗三百首》及整部《红楼梦》。赋予山川和地方诸多文化意义成了游记写作的部分,他们却省掉了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灵魂的居住地。他们要掩饰什么?——自己的懦弱和自卑,伪装和侏儒。

      回过头来,我想说说作家的乡土情结。作家守住乡土的道德底线是忠实自己的记忆。如果把乡土搞成篱笆、女人和狗,如果把乡土搞成田园、牧歌和牲畜,如果把乡土搞成花花草草和猫猫狗狗,甚至把乡土自慰成自己的农民哲学和世外桃源,诸如此类的种种低劣导致了文学作品中的人心荒芜和人性磨灭,乡土不复存在。写什么似乎又成了一个问题,文学作品的着力点是如何写下时代宏大而错综的微缩世界,个人史在作家的笔下是明晃晃的。

      面对荒废的乡土,仅凭记忆去勾勒逝去的田园让我无所适从。——是什么让我们得意忘形?故乡消失的不只是狐狸的尾巴,其实是人的逝去。对乡土中这些人的老去和消失,作家不应力不从心。文学做到“去意义”的过程尤为艰难。

      我忽然想起十年前我和作家杜爱民的一次对话,我是这么说的:

      一个作家靠记忆和经验写作是不可靠的。我想记忆是想把消失的经验挽救回来。记忆是一个不断被遗忘又重新被篡改的过程。记忆也是不可靠的,历史从这个角度来讲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作家的心灵史,并不具备普遍的参考。也可以这样说,现在写作越来越具体,生活元素越来越轻和小众,越来越倾向于内心的生活,跟过去的文学相比,就会越来越有张力,越来越有语言的暴力。

      史蒂芬·金在《论写作》中说到,副词是劣根作品之源。我的理解是副词是指语言的修辞,会使作品失去了生活的粗粝和斑驳的光泽。过分追求修饰的过程是艺术丧失自我的开始,它伴生的是假、大、空。我相信作家的写作是个人史,每个作家都需要创造自己的经验,展开丰饶的想象去接近身边现实。在纠结和冲撞中去发现这些现实中的布景,在自省中描述这些人和那些事。

      美,心向往之,不必刻意雕琢。文学或艺术的创造是发掘美在腐败、衰变、卑微、斑驳中的力量,美存在于它本身的错位、颠覆中。文学不必一味追求虚妄的形式之美,比如语言、结构、论点,不必沉溺于历史、文化、道德。因为这些正在消失的浑浊的视觉,会把我们内心推到人性麻木的边缘。

      我觉得解放作家的写作,首要发掘尖锐的,逼近生存的,粗粝驳杂的人性。

 

 

乡土已成无限过去

 

 

      故乡的迁变这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种忘却和纪念,冲突,矛盾,五味杂陈的悲情,甚至是有些难过的掩饰。在生生不息的故乡,贫困与愚昧孪生,美好与野性杂居,青涩与希望共存,陈旧与现代互现,坚守与逃离分明,故乡于我每个人简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梦魇,短时间的聚变和长距离的隔阂让我们无所适从。故乡在旧与新的观念中挣扎,不断衰败和革新。在乡土中国,有很多的村庄,许多人离开了它,在别处,但它从未消失。但也有很多人,从未离开它,他们是这里的孤独者,耕耘,劳作,生育,成为日常的一部分,生活并未诗意,他们为存在而生存。诗意的表达和栖居于他们非常遥远,很多人只是把它作为人生的驿站和过客的村店,或者堕落成一种特色的标榜,这些伪的故乡在中国肆意妄为地存在,已成时尚。故乡是一种生殖和图腾,生机勃勃的乡土,它承载着我们的挣扎和愤怒,但希望一直潜行。我想,这样的故乡存在于乡土中国的意义是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坚守。故乡从此繁茂,它是由诸多细小的事和物构成,像枝叶散开、伸展开来。故乡是具体的,它是五谷、柴禾、牲畜、土地、一个又一个叫得出名字的人和婚嫁、生育、死亡、疾病等。

    如今,这个故乡真实存在的,又被彻底边缘,但至今还在文字萦绕的故乡可靠吗?我一直疑惑这种省问是否变得不经对敲而支离破碎。故乡在每个人味蕾残存的记忆都是片段的,也许我们一生终未离开,却在拼命逃离,越远越好。这就是中国离乡式的悖论,在内心纠结中产生虚幻的假摔,乌托邦的营造,故乡成为一种皈依,一种宗教地。“月是故乡明”,那终究不愿面对和回去的故乡,每个人有多少难言之隐?

      “最终我们都要回去,回到不是故乡的地方,继续生活。”这就是现实,是我们坦然而对的日常。我们这代人对故乡的理解不同于背井离乡的祖辈,也不同于在被迁徙中失去故乡的我或我们。故乡不再是父辈遗留的祖产,那个虚无得只有童年记忆的地方,它无比清澈、光鲜,而隐饰浑沌、贫穷。“故乡”由此在一些人的记忆中变得不可捉摸。回到常识中的故乡有多难?在中国农耕和乡村文明依旧顽固侵扰的今天,不必说抵抗、担当,就算恻隐之心、面向真实的勇气也是可有可无了。

      我以为我生活中的日常才是安放心灵的集散地,它是我身边的街道、咖啡馆、健身房、购物广场、公共场所和居住社区,大一点说是我的居住地,我可以在此闲坐、散步、聊天和安眠,但能安稳我们内心的生活,它一定是丰盛而繁复的,它带给我们诸多的困顿和愉悦,思索和返照。这种故乡一定是真实的,而不是游离在永远或者有多远。

      我关心的乡村无关田园、牧歌、肥美、致远,它是即刻和此处:变迁、喧嘈、世态、此情此景。在众多田园风光描写中,伪乡土又多了某种农民哲学,所谓拟化和幻象成为摄取乡村的一种方式,它隔膜了我们这一代人对此真实的情感,乡土已成为休闲时代有些人的猎艳、猎奇、偷窥和享受的娱乐场所。

      如果我们所写乡土是有关嬗变和疼痛,多此一个乡土也没什么意义。

      如果我们所写乡土是有关变化中人心和世态,这是为自己立身。

      乡土在当下中国是一曲悲壮的哀歌,它文化的固守在时代的折返和嬗变中荡漾无存,比如说,我的故乡十多年前荷叶田田、稻香飘荡被公路和铁路支离;比如说,那些镂刻在我记忆的祠堂、大队部、榨油铺、毛时代甚至更早的民居建筑已经彻底消失;比如说,走村串巷的算卦先生、说书人、匠人、民间艺人、赤脚医生等,乡土文明被遗失和消解。故乡已面目全非,孤零矗立,没有依靠,一代人的灵魂如同浮萍,只剩下不可触摸的记忆,这些人,只剩儿时玩伴……

乡村消失,我们还有他们,聊以慰籍。这些事,这些人,无论卑微,无论贫贱,无论权贵,不以集体而存在,他们以私心告人,以直面示人。我以为撕开乡土这张皮不是农民的劣根,是这个变革时代豪夺强取的规则。向沉默者表达我们致敬,是每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心世人以愚昧、守旧、固执、自私对农民贴上标签,表达有人的不满和愤怒,万籁俱寂的乡村,最后可能的结果是向人类表示默哀。俱寂的不只是乡村的文明,还有人类的心灵。乡村的个体人物已为肖像,定格,除此,我们能做什么?

       ——拯救?太大了。我们无能为力。

不被遗忘的记忆。是我们要做的。

       我们叙述的是乡村的当事人,自己还是当事者。

       大国小民的无奈、悲愤、作贱,我们深深的痛。

      我以为现在必须要做的——要以己悲和物喜,这个“己”就是立身,但已满目苍夷的乡土;这个“物”是我眼前一天天正在消失的一砖一瓦的村庄。国人喜欢革心洗面和喜新厌旧,要做乡村的守旧者——这些故人和旧物对己的意义。

 

 

 

文学没有国家记忆,只有个人史

 

 

      比如恢弘的历史人物和个人史一样,是碎碎的。比如历史上的某人,像个异类,独行客、浪人和最后的过客,对我们来说,是要努力把英雄回塑到人的过程。

      比如日常,都是片段的,漫游者,在异地,经历和遭遇,我们是否有勇气一个人完成。

      可是当我们在遭遇享乐消费的时候,什么都有可能被消解,被个我,被流行,甚至可能被遗忘……不知耻的健忘令人类灵魂游荡,没有归路。朝花弄月,夕照抱云,随处的诗情画意不过在诗中,被小清新。也许是我悲观,禅心已眠,看此景生不出禅心。

      山中画一座寺庙,不如山路石级画一僧。

      画中有物,却不见人。情何以堪啊。

      由此我想到有人写的那些家国,我心头惊颤。

      现代人要完成一种现代人的乡愁仪式,不是要给裸露的乡村披上新衣,比如说赋予什么意义。在解剖田园的构成——那些人同样有欲望,有心魔,有阴暗,同样有病痛,有沉重,有杂陈,当然还有美好、有善良、有人性。

      救救乡村?千百年来,乡村被田园牧歌,被标签化,要么贫穷,要么诗情画意;要么故土难离,要么怀乡不遇,总是那么让人难以为情。是我们的乡村有了疑难杂症还是写作者自身病入膏肓?

      我们不必目测,而应亲历。

      乡村正在沦陷,正在消失。乡民逃离,土地污染,乡村正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我们准备好了吗。作家怀旧也会加剧乡土的阵痛,它解决不了当前乡村遭遇的境况。当农业固有的秩序、环境、乡俗迅速被打坏、被破坏时,谁都不能只做旁观者,我们都成了亲历者。

      有一天我在敲打键盘,目光从楼上向下看,停在繁复的人群中穿过的街道。我要从楼下的那条街道朱雀路说开去,有关朱雀大街的历史记载:它是唐都城东西两侧的中轴线,两边金碧辉煌的门庭建筑,是皇帝的祭天之路。从杜甫的诗歌《春夜喜雨》到刘禹锡的诗歌《乌衣巷》,朱雀大街在唐诗中已无法寻觅到足迹。今天它只不过是载满车辆、树木、人群的一条大路,它与我们每个人遭遇的日常毫不相干。这些斑驳,杂乱,陈腐的细节已经在时间这个器皿里无声地消解,它的气息被今天被遗忘,而我们有些人的写作却在放大文化的意义。这些伪生活和伪文化的观念一直阴魂不散,那么请勇敢地撕开被地域和文化这张面具吧。因为日常遭遇正把每个人逼近丰富的当下……

      唐诗中的日常和人心的变迁,即使慢下来,但在今天读来还无比鲜活。

      今天的水泥和钢铁,昔时的青砖瓦弄,它对于今天的人和过去的人,抵达物质的世界是一致的。这个巨大的器物中装着事和物,但只有冥想是永恒的,唐代的诗人和今天的写作者,他们正把问题延伸到隐蔽的地方。时间史太大,没有边际;个人史过于恢弘,很少被个人。

      作为日常中的“我”,在杂乱的生活场景穿走,“我”一定是存在的吗?“我”作为叙述者,“我”在哪里?“我”还要去哪里?而结果是大多时候“我”被存在,甚至是不存在。

“我”可能就在这些琐碎的时间片段里。但作家把残缺的记忆串在一起——通过寻找“我”又回到开始的地方,周而复始。一个人的出生地、居住地,或者身份不停被生活刷白,又沾满灰尘,又被刷白。返回便成了无数人心中永远的乡村哀歌。它一旦响起,就不可能停顿下来。

      我们要回到哪里?也许我们从来都是来路不明。人性总是充满悖论,对我们来说,一开始的逃离却是义无反顾。

      无论是回到心灵的故乡,还是要回到庞杂的日常,时间只是一个意象,它指向的是具体的物和事。作家内心的焦虑和来自对现实的疑惑——过去的被经历和“我”的正在经历的,都成了靠不住的个人史。如果只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支离破碎的日常重要吗?他有自己的个人史吗?打开这些小人物的脸谱,他们只是一连串名字,他们可能是同名者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也可能没有了名字。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连同这些农事、泥土、农具留在中国乡村大地上,成了最大的现场。或许没有人能改变他们的日常,所以我们敬重回溯和自我解剖的过程。

      几十年来,故乡的变迁如同中国式的标语凶猛和残酷,并在这条路上没有停止。轻重之间,时间已逝,这些人都是小人物,身边没有大事发生,即使发生也没有人知道。在那么慵懒的不紧不张的时间里,有人会在意吗。那些靠不住的和正在消失的,在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大事发生。像一本本线装的族谱,一页又一页矗立的是他们的名字。在乡村祠堂,烟雾缭绕。难道它是他们灵魂最后的栖身的场所?难道这是故乡的全部疼痛和劫难所在?

      当故乡置换成异地,我们在不同的地点,或者搬家、或迁徙、或在路上,在时间的节点,“我”完成的一种生命的仪式,还有些许尊严。活着,对于每个小人物却是异样的被动。但有人正在被抒写,那代人或我们这代人的不同,在被显微或放大的境况。

      举个例子说南宋的临安城。

      说到南宋临安,我先想到白蛇传说,故事柔美,但充满道德和礼教,是对人性的自由的美好扭曲。其次想到吴山、钱塘、西湖,好山好水。然后是蚕桑、龙井、片儿川面、吴侬软语,皆是美好。再是想到阿里巴巴和小个子马云,四周妖娆着仙气的杭州忽然多了几分想象力。

      关于现代的杭州,蛇精只是个传说,但宋词的妖娆却浸渍吴越每寸肌肤。

      一个如此妖艳之地,我总能找到对应的文字。诗说:水光潋滟liàn yàn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诗说:三处西湖一色秋,钱塘颍水及罗浮。诗说: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读来多少有些阴柔和伤感,但无可比拟的艳丽在中国诗歌中惊鸿一瞥,从此绝唱。

      这些诗人之于临安都是异乡人,他们面对的是家国、天下和小民,是日常的油盐酱醋,也是胭脂、粉黛和金戈,烦忧免不了,空寂还得有。但是他们装满了报国,曲高和寡,未免寄情于山水,幽光浮影,诗中少了世俗的烦扰和纷乱。

      也许胭粉之都并不缺婀娜和妩媚,也不缺精忠和伟岸,终会是两极。

      由此,我一直对杭州存在古典的误解和偏见。

      其实,一隅偏安,不只是地理的杭州,更是心里的杭州。

      文学史里的临安诗人没有此地,只有别处,绝非危言耸听。当一个在文化和政治都坐实的陪都临安,而诗人的精神从未抵近的地方,试想诗歌怎能有豪迈和宽广的气象呢。

       一个小时代遭遇了一群小诗人,情怀和家国了了、才子和佳人卿卿,悲情于诗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弱国无诗人。忧愁和颓废不可以诗,去国和离情不可以诗,南宋从此不再有诗人。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更工,诗人只不过在一厢情愿中通向诗艺的逼仄路上遣词造句而已。  

      所以,自信和雍容华贵的时代,诗歌可以言志,可以开颜,可以妄议,可以献媚,可以抵抗,可以流连,可以俯视,可以驰骋,可以厮杀,可以淡泊,可以婉转,可以多情,可以激越,可以宁静,同样可以“天子呼来不上船”。

      这才是诗。

      诗歌所至无所不能。

      以上之说,对照其他亦然。

      而对比当下,过滤敏感词和作家自我阉割比比皆是,他们是依附在人民皮肤的牛虻。

      回过头看文学革新,所谓技艺、所谓语言、所谓地域、所谓题材、所谓表达,凡此种种,并没有触及社会深层的问题,日常在写作中的缺失造成的后果是精神的高蹈和思想的伪作。有人习惯布道,不表达来自他人和自己的遭遇。

 

日常已大于我们的想象

 

      在西北生活二十年,南方在我的词汇里可能是暴力的:

      它是拆建的厂房、车间流水线、斑马线、机器轰鸣、小卖部、出租屋……那片城乡结合部像杂交的野兽和温存的胭脂水香,它正在渗出身体的体味、头痛、失眠、疾病……几乎是一夜疯长。南方,好多人赶在路上,好多人正在抵达。它是许多人不断迁徙中的异乡,一辆绿皮火车整夜穿越的大地,一代人集体的记忆与两毛钱邮票、与电子手表、与录像厅和桌球、各种证件……休戚相关的事物,正在消失的事物。

      今天,重拾这些记忆,每个人在路上也成为日常,迁徙也成为日常。今天和曾经的南方也在消失,几乎每个城市都在经历那样的南方,南方不在作为地域意义的写作区别,不再是符号化下的叛逆者的姿态,南方成了梦想者埋葬青春,生儿育女的异乡。有人在不断转变自己的身份,寻求身份的认同——精神的、文化的、地理的,最后还是落到了生活的——被同化的又充满晦涩的生活。隔阂、代沟、伤痕,一个人一生,无根无序,从宗教的意义来讲没有超度。南方是谁的异乡,没有人知道。

      这些曾经被人镂刻和打磨的工业半成品,这些和人一起成为塑像,而写作者自己正在缺席。那些散发潮湿的南方地域散文,楼台亭阁、花草鱼虫,无关痛痒,却独自哀伤。它在时间和精神的纬度上走向反面:

这些伪的是悟出来的,不是生活的智慧,他们忘了无数个“我”与生命冲撞的意义。

      我们低估了记录作为文字的某种方式的深刻性,足以证明不加雕饰的表达是丰富的。修辞也许是可耻的。它的直接,粗壮和有力纠正了惯常的文学观念,指向逆向审丑的意义。

      写作必须表达精准和具体。这些应来自日常生活的斑斓,拉杂着他与不同人和事之间心灵照会。这些细节鲜艳而有力地穿插在城市地带之间,遍布自己震荡的感受,对生活现场的切片有着精细的操作和把握。城市的一切度可以作为物象,撞击着每一个来路不明的人。

      它直面逼仄的现场,带着日常的体温和敏感,在我看来正是写作行进中所要表达的。如果我们对所处城市的水泥、钢铁、天花板、沥青道路、地铁、斑马线、小区、灯红酒绿的布景产生免疫,我们拿什么去对应这座城市日常的经验和情怀?

      文学之胃如果消化不了日常,尴尬不可避免。

      虚妄的叙事和修辞让我们远离人类最根本的真善美,所谓的诗意表达也将不复存在。

      比如楼道、斑马线、街区、地铁、公共汽车等已为城市日常的一个个关键表征的词语,它相当于农具、庄稼、牲口之于乡村一样,成为人之心灵居所之必要。从大的一点说,我想对于文学的意义是城市文明开始和建立。

      写作是没有藩篱的,司空见惯的物也是我们写作必要跨越的障碍。

      所以,剥开看比回头看更彰显文学的要义,剥开看的是人性的赤条,回头看的是穿有衣服的皮影,没有肉身。

      所以,写作是要像手术刀那样精准到腐质,只有疼痛还不够,还必须刮骨疗伤。

      日常叙事的确立,散文于是有了鲜艳和妖娆的隐秘,有了深远和宽阔的力量。日常叙事就是要把那些正在发生的和变化的日常甄别地写实,这一过程将会大于作家的想象,它隐含人类的善恶与道德评判。作家笔下一切的荒诞、反讽、幽默、旁观、解构等,日常已大于我们构想的所有。

      当我们与日常不期而遇时,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生活的失恋者。而记忆却是反向遭遇这一切的。对照岁月,不只是个体某某,在这个世界,所有的隐痛、孤独、决绝和生亡,没有彩色,它给我们的可能是黑白。其实,我们身体的欲望却在真实地发生着,这种鲜明的冲撞对于自身的审视和剖析变得浅白。谁也毫不例外地置身于它汹涌的潮流中,对每个人来讲,时间只是不断被迁徙的过程,爱情也是,命运也是,灵魂也是。

       疼痛,是一个作家写作所应具备的基本宿命,这个东西是骨子里的。但疼痛解决不了文学中的根本问题,它可能只能解决读者的问题。很多伟大的作品,其实是平淡无奇的,甚至是寡味而晦涩的。“永远在路上”是一个作家的生命姿态,这样我们的笔下就有卑微的和细小的人和事。

      也就是说,作家是为生活的日常而写作。那些繁复而驳杂的光阴,个人情感与社会跌宕的把握,这些片段和迷乱之后的场景,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的确立和表达。

不为“真理”或“常识”的写作,是许多写作者要面对的问题。新散文那批作家是修辞的写作。他们解决不了语言自身的问题,他们最多是对词语进行掘进,是词大于文本的写作。他们的写作成为自己个人语言的狂欢和表演的时候,在底层叙事的优越感和主流意识成为所谓主流元素的时候,我越来越警惕到这个平庸的年代,已经没有伟大的冒险者了。

      写作是创造性的工作。大家都这么写只是表象。这种表征蕴藏着更进一步的风险,那就是其中的平庸和流行元素,向后撤退的固守有些人开始就意味着结束。新文学和旧文学都会有这样的问题。从小到无限的可能性来说,文学才会有繁复而迷人的差异。

      在生活普遍保持沉默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出若干个丢失自己的理由,我们不再想到它,这些日常的经验、判断、常识,这些曾经让我们崇尚的词,关于美德、责任、信用等。这一切正深刻地变化着……作家需要倾听着这个世界的嘈杂,同时也在向它发出声音,在他自己的国度——在小镇,在县城,要做一个人,应有的孤独感和崇高感。无论是个人史,还是村庄史,我们都是被迁徙的一代,从村庄到城市,从本地到异地大概如此。

      但是,还有一双无形的手笼罩。我们连抗争的机会也没有,挣扎一下就被时间覆盖过去。

      我觉得这可能是文学的大道,大只是隐入市井而已,小却隐于大地。小对于文学来讲,是必须的,小也是对写作保持的谨慎和节制。

      夜晚和白昼对于今天身处的城市的每个人来讲,错位的不再是时间、秩序,不再是灯红、酒绿,不再是嘈杂、喧闹,不再是开始、结局,而可能是人心的躁动和荒芜,在陌生的某处,每天迎着的是各种从未停歇的遭遇。我们准备好了吗?在面对巨大的生活场和现实流时,又如何截取、进入和分解这些未知的部分,又如何把这种结构性的生活元素融入文学的本质?

      也许没有人清晰地说出文学为何。

      但写作者的内心必有一处自留地,深藏的与众不同的隐秘。

      当有人在与城市相遇的正面时,他正剥开你看见的一些人,一些事,生活被撕开伪装的面具,生机勃勃的场景,充满令人寻味的返照,而文学也许只需要一个截面,他一层一层地剥,剩下的核正在呈现。城市这座迷宫里,装有很多人,他们走在街道、窄巷、里弄、城中村,逗留在出租房、广场、车间或办公室,他们是泥瓦工、水电工、手工者、企业老板、流浪汉等,在白天,有人互相看看,又迅速擦肩而过。在夜晚,重复同样的举动,但这些人换成了站街女、夜行者、醉鬼、无业者、小偷和恋人等。我们看到灯红酒绿的夜晚,街道两边的夜店闪着光,这些光的背后写着某某银行、医院、酒店、餐馆、歌厅以及茶秀、便利店、肯德基等。热闹纷繁的日常布景,我们要写下这些人,这些事,但对比活色生香的日常,却顿感文学如此表达的寡淡无味和单调无力。

      无论如何表达,作家总是无法逼真呈现所谓的写实。

       即使是伟大的唐诗,我们要从中找到李白那时的日常也非易事。

      那么,文学的要义是什么?是吃喝拉撒,还是家国天下?

      李敬泽说,文学是绝对地确立个体的时代。

      这似乎回答了上述的问题。

个体在文学中对照出一截社会的变迁史,当无数个个体在那段时间的物流中,被淹没,被扭曲,甚至被劫道,那么作家就是要做那个借尸还魂者,帮助他们说出自己的遭遇和思行。

      那么,写作者如何说才是确立的呢?我的理解是他们个人经验的独行、思想的特立、表达的有效。

      其实,在任何时代,生活的存在总是大于作家笔下的想象。当写作者基于生活的层面写下所谓的现实时,他们只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从一瓢水想象生活的汪洋现实,观照的当下是否经验一定得当?关联的时代是否一定再现?问题是这些彼时的所谓的现场感真的扯上了关系吗。所以忘乎所以未尝不是旁证、不是钩心。作家写实般的现实,也许会成为读者虚构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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